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简介
自90年代以来,催经止孕药物发展日趋完善,其优点是方法简便,不需宫内操作,无创伤性。临床使用米非司酮与前列腺素配伍进行药流,80%以上在留观察当天胚囊排出,70%左右蜕膜在2周内排清,1%延续至50~70天以上。
药物流产病因介绍
1、停经在49日以内,确定为宫内妊娠的,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没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病史的人。
3、经过B超检查和尿妊娠试验确诊为阳性者。
4、在近3个月内没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女性。
2. 禁忌症1.米非司酮药物禁忌: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
2.前列腺素药物禁忌: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4.可疑宫外孕者。
3. 术前准备【用药前准备】
1.B超确诊宫内孕及妊娠大小。
2.必要时血尿常规、肝功能检查。
4. 手术步骤【方法和剂量】
1.妊娠小于49天:米非司酮第一天早50mg晚25mg,第二天早晚各25mg,第三天早25mg,1小时后服米索前列醇600μg,3小时后未见胎囊排出,按时间每小时增加200μg,至胎囊排出,当天总量可达1200μg。
2.妊娠10~16周:米非司酮500mg2次/日,共两天,第三天阴道后穹隆放置卡孕栓,每两小时放置1mg,至妊娠物排出,最高剂量5mg。或放置米索前列腺醇600μg,每3小时一次,最高剂量1800μg。 用药后严密观察,如失败及时手术终止妊娠。
5. 并发症1、临床用来“药流”的药物,目前主要为米非司酮、卡波前列甲酯、塞普酮等催经止孕药,服用之后,除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外,还对肝脏、肾脏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如果肝肾功能不良的妇女,服用这类药物可能加重肝肾负担,诱发肝肾疾病,或使原有疾病进一步加重。
2、药流后一般阴道出血多在5-10天,有的出血2-3周,很容易引起贫血。有些孕妇药流后,仅能排出部分胚胎,甚至不能排出胚胎,造成阴道流血达数月之久,更有甚者还会发生致命的大出血。出现此类情况若不及时进行处理,则阴道淋漓出血不断,可诱发盆腔炎,引起输卵管阻塞,继发不孕症;有的还会遗留下腰酸腹痛等症状。
6. 术后护理1、药流后留心观察经阴道流出的血块和组织物,并全部保留这些排出物,及时送医院经医生查看是否为妊娠物,以确定是否为完全流产,便于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2、药流后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外阴清洁,防止感染。卫生巾、卫生纸要选用合格产品,内裤要勤洗勤换。
3、药流后若阴道出血而浑浊,有臭味,伴有低热、畏寒,腰腹酸痛,表明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4、服药后一周内未流产,或10天左右阴道流血明显增多,以及超过3周至1个月仍流血淋漓不尽者,应及时诊治,做盆腔B超检查,了解宫腔内有无残留物。对流产失败或流产不全者,需分别做人工流产或做清宫手术。
7.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药流前做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了解胚囊大小、位置,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
注意事项二:药流必须是停经50天之内的受孕者,年龄在34岁以下。
注意事项三:身体状况良好,无禁忌证。所谓禁忌证包括:曾患、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哮喘、青光眼、妊娠期皮肤瘙痒等。
注意事项四:要到有急诊处理、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进行药流,多加观察,以防不测。
注意事项五:药流严格按医嘱按时复诊是药流前注意事项中不容忽视的。
8. 手术影响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为90%~95%,换句话说,其不全流产及失败率比器械性人工流产术高。但其诊断概念有些不一样,如不全流产的诊断,不论服药后因为什么原因又刮宫者,不论刮出物中有无绒毛胎盘组织,一律算不全流产。
⑴完全流产:用药后自然排出胎囊或虽未见明确胎囊排出,但B超、血或尿HCG证实已完全流产,阴道出血自然停止并转经者。
⑵不全流产:用药后未见胎囊排出,B超证实宫腔内仅为残留物而刮官或已见胎囊排出;随访中因出血过多、出血时间长、血、尿HCG迟迟不能转阴,或第一次转经出血多等种种因素而行刮官者。
⑶失败:用药后8日内未见妊娠物排出,B超证实宫腔内有完整胎囊或有胎芽、胎心搏动,最终用负压吸引终止妊娠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详细咨询相关医师或者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