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问大夫!
咨询医生
当前位置 : 问大夫> 健康资讯>保健养生 >补充微量元素有两条“法则”

补充微量元素有两条“法则”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月23日,在中国科协组织的“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活动中,解放军总医院微量元素研究室研究员鲍善芬指出,人体不能缺少铁、钙、碘等微量元素,而微量元素安全有两个重要法则,一是微量元素不能简单地划分为有毒还是无毒,二是人体内环境稳定调节机制是否健全。

  鲍善芬说,微量元素的补充,一是要看其在人体内的含量是否在安全限量范围内,因为各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安全范围是不一样的,钙的安全范围可以从几百毫克到2000毫克,但有一些元素安全范围比较窄,像硒只有0.05毫克~0.15毫克。二是看人体内环境稳定调节机制是否健全,当微量元素摄入缺乏和过量时,机体可以自行调节,缺乏时通过加大载体内的吸收、减少排泄或从体内的元素库,比如骨骼、肝脏将微量元素调动出来维持平衡;摄入过量,机体会自动减少吸收,将多余的部分从体内排除。如果长期摄入微量元素过量或者微量元素缺乏,破坏了人体内环境稳定调节机制,就会产生毒性作用或者导致耗竭状态。

  鲍善芬介绍,关于补铁,国家营养学会推荐标准为0~12个月的婴儿每天应摄入10毫克,有些专家认为这标准过高,而且没有按规定体重来计算,标准应该动态修订,而且铁过量比缺铁的问题更严重。另外,通过测定儿童头发或血液的锌值,来决定是否补锌并不可取。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指标来诊断是否缺锌。

本文地址: https://www.wendaifu.com/jiankang/220548.html

您也可以通过问大夫手机版访问: 补充微量元素有两条“法则”

【申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问大夫”或“wendaifu.com”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问大夫网站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 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问大夫”。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请发邮件至2393136441@qq.com,我们将会定期收集意见并促进解决。】

其他问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