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子宫收缩无力。
6.高龄初产。
5.营养条件好,维生素E过多。
4.胎位异常和胎儿畸形。
3.孕妇体质和遗传因素。
2.孕期中卧床休息过多。
1.孕末期孕酮过多和雌激素过少。
至今尚未明确,常与下列因素有关:
过期产儿的发生率为4.5%-9.5%,但伴明显功能不全者仅占1.2%,其中80%为低其中体重儿,过期产儿死亡率较足月儿高2.8倍,其中低体重之过期产儿较足月儿高5倍以上。与初产妇比较,经产妇的过期产发生率较高,而围产儿死亡率较低,过期产儿主要死于窒息缺氧、胎粪吸入及颅内出血。
胎盘功能一般在孕40周前较稳定,但实际上自孕35周起,氧和营养物质的通过已开始受影响,孕42周左右可由于胎盘逐渐衰老,梗塞区与钙化区增多,胎盘重量减轻,绒毛合体细胞层下和绒毛周围纤维沉着,绒毛间隙狭窄,绒毛血管壁增厚闭合,胎盘功能下降,母婴间气体交换受影响,向胎儿供应的营养物质减少。此外,胎儿增大可压迫子宫,使子宫血流减慢,子宫供血减少,导致胎儿慢性缺氧。后引起胎儿营养障碍,生长发育停滞。
孕周≥42周≥294天之活产儿称过期产儿。多数过期产儿因胎盘功能尚正常,生长发育可不受影响。但有些婴儿因胎盘功能减退,致营养受阻,从而产生一系列症状,称过期产儿综合征或胎盘功能不全综合征,出生体重可少于同胎龄儿甚或低于2500g。若胎龄超过42周,但胎盘功能仍良好者,过期胎儿尚可在宫内缓慢生长,仍可为适于胎龄儿,若体重≥4000g者则为巨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