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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传染病高发 大家应加强防护(感染性腹泻 细菌性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24-06-23    来源: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感染性腹泻

  【病因】感染性腹泻是由病毒、细菌、真菌、原虫等多种病原体感染引起的腹泻。常见细菌:霍乱弧菌、痢疾杆菌、致泻大肠埃希菌、副溶血弧菌、沙门菌、弯曲菌、气单胞菌和类志贺邻单胞菌、腊样芽胞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等。病毒:诺如病毒、B组轮状病毒及腺病毒、星状病毒等。寄生虫:贾第鞭毛虫、溶组织内阿米巴、隐孢子虫、环孢子虫等。抗生素相关性腹泻:艰难梭菌等。

  【临床表现】大便不成形且24小时≥3次。粪便的性状可为稀便、水样便、黏液便、脓血便或血样便。同时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腹胀、食欲不振、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病情严重者,可以因大量丢失水、电解质而引起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休克。

  腹泻病人若发生以下情况应到医院就诊,以便进一步查明病因,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腹泻伴随高烧。

  腹泻持续达两天以上,或重复发生。

   腹泻伴有频繁呕吐。

  有血便或粘液便。

  严重水样便,频次或每次便量都很大。

   腹泻伴严重口渴、少尿、皮肤干燥起皱、双眼下陷等脱水症状。

  有严重的腹痛症状。

  【预防】

  1、注意饮用水卫生,不喝生水。

  2、讲究食品卫生:

  ① 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② 吃剩的食物应及时储存在冰箱内且储存时间不宜过长;

  ③ 冷藏过的食品,食用前要热透;

  ④ 螺丝、贝壳、螃蟹等水海产品,食用时要煮熟蒸透;

  ⑤ 各种酱制品或熟肉制品在进食前应重新加热;

  3、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手的卫生,平时常洗手,饭前、便后手要洗净;不暴饮暴食,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生食食物一定要洗净。

  4、清洁环境,灭蝇、灭蟑,但要避免污染食物。

  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中毒性疾病。分为胃肠炎型食物中毒和神经型食物中毒。

  【胃肠炎型食物中毒】夏秋季较多见,常由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大肠埃希菌等引起。潜伏期短,常在进食后数小时发病,临床症状大致相似,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起病急,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腹痛以上、中腹部持续性或阵发性绞痛多见,呕吐物多为进食之食物。常先吐后泻、腹泻轻重不一,每天数次至数十次,多为黄色稀便、水样或黏液便。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呕吐较剧烈,呕吐物含胆汁、有时带血或黏液。侵袭性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可有发热、腹部阵发性绞痛,里急后重和黏液脓血便。鼠伤寒沙门菌食物中毒的粪便呈水样或糊状,有腥臭味,也可见脓血便。部分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病例粪便呈血水样。变形杆菌还可发生颜面潮红、头痛、荨麻疹等过敏症状。腹泻严重者可导致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

  【神经型食物中毒】是由进食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临床上以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眼肌及咽肌瘫痪为主要表现。抢救不及时,病死率较高。

  【预防】

  1、严格食品的采购关。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包括病死牲畜肉)。

  2、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有皮肤溃破、外伤、感染、腹泻症状等不要带病加工食品。

  5、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6、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9、带奶油的糕点及其他奶制品要低温保藏。

  10、储存食品要在5℃以下。若做到避光、断氧,更佳。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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