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的其特征及处理原则
一、概念: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境。
常见原因有急性残废或急性严重疾病;突然失去亲人;破产或重大财产损失;重要考试失败;严重自然灾害等等。如果不能得到很快控制和及时缓解,危机就会导致人们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出现功能失调以及社会的混乱。
二、心理危机的特征:
(1) 通常为自限性,多于1-4周内消失。
(2) 在危机期,个人会发出需要帮助的信号,并更愿意接受外部的帮助或干预。
(3) 预后取决于个人的素质、适应能力和主动作用,以及他人的帮助或干预。
三、干预目的:
(1)防止过激行为,如自杀、自伤、或攻击行为等。
(2)促进交流与沟通,鼓励当事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鼓励其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提供适当建议,促使问题解决。
(3)提供适当医疗帮助,处理昏厥、情感休克或激惹状态。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 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强调以目前的问题为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 必须有其家人或朋友参加危机干预。
(3) 鼓励自信,不要让当事者产生依赖心。
(4) 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而不要作为疾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