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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甲亢该如何诊断?

发布时间:2013-02-15    来源:互联网  

甲亢的病情以TT4高<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 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为重度甲亢。

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有高代谢症群,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在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时,应进一步做甲状腺的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

诊断

与正常妊娠类似甲亢的症状鉴别:正常妊娠时母体出现一些代谢亢进的表现即心率加快、心搏量增加、甲状腺增大30%,-40%、多汗、怕热、食欲亢进;实验室检查TT3、TT4轻度增高。

妊娠合并内分泌系统疾病,其诊断和治疗与一般非妊娠女性大致相同。由于母体和胎儿之间的互相关系、内分泌系统与妊娠之间的互相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胎儿甲状腺及神经系统的发育,使妊娠期母体内分泌系统的形态和生理功能发生某些改变,也容易发生一些病理现象,甲状腺功能亢进是常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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