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诊断后,若患者症状不突出,无需给予药物治疗,加强观察即可;若症状明显,可考虑小剂量服用抗甲状腺素药物,不会对胎儿构成不利影响。建议他巴唑,每次10mg,每日只服1次;也可用丙硫氧嘧啶,每次服50mg,每日2~3次。大多数患者只需用药1~2个月,至妊娠中期就可停药,极个别患者需要用药至分娩前。
妊娠合并甲亢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在妊娠早期出现怕热、心动过速、易激动等高代谢症状,以及有失眠、烦躁、乏力等植物神经症状,诊断的重要依据是血清甲状腺素测定,若T4、T3慢性增高,若既往无甲亢,甲状腺无肿大,就可诊断为生理性或一过性的妊娠合并甲亢。一过性甲亢属于生理性,多于妊娠早期发生,至妊娠中期逐渐恢复正常。
因此,大多数妊娠合并甲亢属于一过性甲亢,发病原因是由于妊娠后雌激素增高,刺激肝脏合成甲状腺素结合蛋白增加一倍之多,从而使得血清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腺氨酸T3均升高。此外,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刺激也可使得血清甲状腺素增高。
妊娠期的病理性甲亢极为少见,发病率极低,即便是孕前就患有甲亢,也往往在怀孕后因免疫活性降低而自行缓解或减轻。
手术治疗在孕早期易引起流产,在孕晚期会导致早产,即使在孕中期手术也有诸多风险,如诱发甲亢危象、麻醉意外等。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则相对容易控制,更为。
甲亢的治疗包括抗甲状腺药物、手术和同位素治疗三种方法。放射性同位素在孕期禁用,这是因为胎儿甲状腺在妊娠9~10周就有浓集碘的作用,如果应用碘的同位素行放射治疗,极易损伤胎儿的甲状腺功能,造成胎儿性先天性甲低,即“呆小病”。
另外,也容易引起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产后感染和甲亢危象。但甲亢孕妇若用药不慎会导致胎儿甲低,表现为胎儿体重增长缓慢,胎心率偏慢,如胎心110~120次/分,胎动减少,羊水偏少;药物造成的先天性甲低胎儿,预后可能不良,不仅先天发育不良,而且智力低下,俗称“呆小病”。故对于妊娠合并甲亢的患者,应该极为慎重,选择的治疗措施。
患有甲亢的孕妇若不经治疗或治疗不完全,可致流产、早产或死胎,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率会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