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受虐癖
- 症状名称 :
- 性受虐癖
- 就诊科室 :
- 心理科
- 相关检查 :
- 神经系统检查
- 相关药品 :
- 暂无信息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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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受虐癖指自愿使自己处于受辱或其他能引起自身痛楚的状态以获得性快感的行为(可能通过性交或非性交)。它在现代社会已成为有争议的、甚至是挑战性的心理学课题。受虐者只有在被虐待的情景下才能获得最大的快感。这种奇异的需求并没有伤害社会和他人,而是通过接受伤害来获得被扭曲的爱的兴奋。在正常的性生活中,女性的受虐是性爱的载体和伴随物,而极端的受虐是一种人格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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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性受虐癖的病因
病因尚不明确,它们包括生物遗传方面、心理学方面、环境和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性受虐癖患者对于正常的性活动通常没有要求,甚至心怀恐惧,他们的变态性行为常具有强迫性和反复性,他们的自我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往往较差,但并非时时发作。他们只是在歪曲的性冲动支配下,在特定的情景和处境下突然付诸行动,当时怎幺也控制不了自己,他们在事前并无周密准备,案发后又能供认不讳,常常感到痛心疾首,无限悔恨,有些人强烈要求医治,希望摆脱这种令人痛苦的状况,但也有些人则不认为自己是病态。
1、生物遗传学因素:多年来生物遗传方面研究的结果表明,大脑和神经系统中并未能证实有任何特别的化学物质与性变态有关,而激素方面的研究结果始终是矛盾的,无法作出任何结论。专家们正致力寻找遗传基因方面的问题。
2、心理学因素:性心理障碍的患者中常常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如强迫性人格--刻板固执,又称执拗性人格。办事循规蹈距,墨守陈规,意识保守,缺乏随机应变能力,遇事犹柔寡断不善决断,对自己要求高但缺乏自信,工作负责过于谨慎。这些人容易产生强迫性症状和焦虑、抑郁反应。
3、环境和社会因素:一般来说,反常的变态的性行为是不合理的社会强制和压抑所造成的性心理冲突的后果,所以它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变态的性行为就是幼儿的性行为”。成年后,当性欲受到现实生活环境的限制或个人人格的缺陷而无法正常宣泄时,即会退回到早年固结点,避开自我控制,直接以幼儿性欲的方式表现出来,形成性变态。所以他认为性变态是在成年人生活中持续地表现幼年性欲的成份,并以幼年的方式获得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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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
性受虐癖的预防
脱敏疗法:许多性受虐者的病根与孩提时第一次性唤起的刺激物有关,因而找出最初的刺激物十分重要。根据卡莱尔提出的条件反射理论,性高潮往往是最早记忆的刺激物显现后才出现的,而真实的性交刺激力量反会显得不足,此时模拟的幻想物就成了主要的性刺激来源。所以,混合使用脱敏疗法有一定的效用。
用幻想代替受虐刺激物:比如原先要求对方用牙咬自己才有快感,现在可以用想象爱人在拼命用牙咬自己的深刻疼痛,逐步形成在想象中疼痛的快感体验。
逐步减少受虐行为的刺激量:比如说,原先需要让对方卡住脖子才能有紧张的快感,现在可以用逐步降低力度、加大想象来完成同样的体验,最终取消这种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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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性受虐癖的检查
以虐待行为作为满足性欲的主要途径,可表现为丝袜捆绑、疼痛和侮辱等,甚至可引起伤残和死亡。提供这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癖。以接受虐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癖。可单独出现。性施虐者的配偶不一定是性受虐者,反之亦然。亦可双方均有此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