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攻略
异地就医热点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来源: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1.什么是异地就医?
答:指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2.什么是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答: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长三角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联网的医疗机构。
3.什么是异地就医备案?
答:异地就医人员因需赴参保地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提供的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者线下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报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备案后可持卡到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直接结算。
4.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5.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用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6.什么是异地就医零星报销?
答: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从收齐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之日起,完成报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应现场核报并结付医药费。
7.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零星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2)门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3)急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
(4)生育费用:生育或产前检查医药费票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8.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全部实现持卡直接结算了吗?
答:目前,市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以刷卡,门诊直接结算目前已开放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京津冀、西南五省等。
9.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目录和待遇分别是怎么执行的?
答: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10.我市异地就医转诊的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已备案的常住外地参保人员,享受与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2)经我市负责办理转诊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后,再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3)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4)参保人员因患《关于调整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镇江市外就诊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医改办﹝2017﹞5号)规定的特殊诊疗项目,赴外地就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后,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参保人员转镇江市外就诊特殊诊疗项目:心脏移植术、肺移植术、肝脏移植术、肾脏移植术、巩膜移植术、肾上腺自体移植术、甲状旁腺同种异体移植术、非亲缘性骨髓移植术、视神经管减压术、眶颅交通肿瘤切除术、脉络膜肿瘤切除术、经口蝶脊索瘤切除术、神经核团毁损(立体定向术)、癫痫外科治疗(颅内电刺激器植入术)、胸、腹主动脉瘤支架植入和人造血管置换术、肾脏穿刺病理电镜检查、小肠镜检查、胎儿镜检查。
(5)参保人员因治疗部分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癌症等特殊疾病(非规定的特殊诊疗项目),享受在外地就诊的特殊疾病报销待遇;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后,按本市规定的普通疾病医保待遇报销。
(6)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就近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7)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区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享受与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11.在异地就医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时待遇如何规定?
答: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须立即治疗,就近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12.去丹阳、扬中、句容就医还需要办理手续吗?
答:不需要。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在四个统筹区(市区、丹阳、扬中、句容)就医,无需备案,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大市范围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本地医保政策享受待遇。
13.异地就医人员遇到刷卡障碍怎么办?
答:因参保地手续或信息不全,导致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法正常联网结算的,可凭参保地社会保障卡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就近寻求就医医院信息部门帮助,通过将就诊人员发生的报错信息上传至纠错平台,经由就医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逐层筛查协调解决。详细问题可拨打0511-8534039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