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攻略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浏览次数:4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来源: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为:按照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生育的、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在职女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在职男职工。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和人工终止妊娠以及实行输卵(精)管结扎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的在职职工;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退休女职工。

  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经有关部门鉴定,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可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支付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统称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生育或者流产津贴;

  生育补助金。

  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

  生育:

  产前检查 308元

  自然产 三级医疗机构 1430元,二级医疗机构121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0元;

  助娩产 三级医疗机构 1980元二级医疗机构1650元,一级医疗机构1320元;

  剖宫产 三级医疗机构 3520元二级医疗机构270元,一级医疗机构2200元;

  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300元。

  计划生育:

  放置宫内节育器 165元;二级医疗机构143元,一级医疗机构121元;

  取出宫内节育器 198元,二级医疗机构176元,一级医疗机构154元;

  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32元;

  宫腔镜取环术 550元;

  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人工流产:

  孕10周以下负压吸宫术,三级医疗机构330元,二级医疗机构275元,一级医疗机构242元;

  孕10至14周以内钳刮术,三级医疗机构440元,二级医疗机构308元,一级医疗机构264元;

  孕14至27周引产术,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二级医疗机构880元,一级医疗机构770元;

  孕27周以上引产,三级医疗机构1430元,二级医疗机构121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0元;

  药物流产253元。

  生育保险就医流程

  一、生育定点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者,到医保科领取或官网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到单位及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企业参加生育保险者,由单位负责网上提交生育定点申请,待市医保中心审批。

  二、持卡就医

  1、产前检查、生育住院:

  持医保卡、身份证就诊,门诊交费或办理入院手续时,刷医保卡识别待遇进入医保收费系统。

  2、计划生育:

  企业参保患者需到本单位领取《哈尔滨市职工计划生育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表就医刷医保卡交费,表格交就诊科室留存备查。

  机关事业单位现金结算后到医保中心报销。

  超出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医生推荐

梁晓辉 梁晓辉 主任医师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医学影像科

李远明 李远明 主治医师 讲师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功能科

杨水鹰 杨水鹰 副主任医师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功能科

梁笑 梁笑 副主任医师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功能科

哈尔滨儿童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哈尔滨市第十医院哈尔滨市口腔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哈尔滨市朝鲜民族医院哈尔滨骨伤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黑龙江省康复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