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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推行医保市级统筹
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来源:濮阳市人民医院
近日,我市出台《濮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目前,各项政策已经同步落地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我市市本级和9个县(区)基本医疗保险由各自统筹统一为全市统筹,全市人民看病就医不用逐级转诊转院。医保基金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池子大了,基金“大数法则”效应显现,有利于提升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市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统一,实行医保政策城乡一体化管理,人员流动医保制度无障碍,增强制度公平性,有效促进城市化发展。全市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规程,将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具体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医保政策将有以下变化:
一是所有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市域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调整最高支付限额。统一全市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49万元。
三是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2000年7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且实际缴纳医保费不低于10年。
四是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年以上的退休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女职工(含男职工无工作配偶)生育时产前检查费用由限额标准600元调整为定额支付标准600元,不再需要提供检查单、票据等资料。
五是参保职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不再设置连续缴费满2年的限制。
六是不再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参保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七是调整居民医保生育支付标准。参保居民住院分娩顺产、剖宫产支付标准均提高400元,分别为1000元、2000元。
八是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及门诊“两病”用药最高支付标准。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100元,达到40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分别提高120元、60元,统一为每年240元。
九是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纳居民医保费。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亲或父亲的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亲或父亲的身份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并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母亲或父亲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后,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十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紧急治疗的参保人员需要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抢救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不需要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支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医保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出台市级统筹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完备的市级统筹制度体系,确保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努力建成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医保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