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攻略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1、提供身份证;
2、无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法定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主要指身份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包括出生证、户口簿、当地派出所法定证明材料等)或患者本人授权申请人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主要指身份证)、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包括出生证、户口簿、当地派出所法定证明材料等)。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主要指身份证),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法定继承人授权申请人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该机构调阅病历的法定证明材料、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工作证)、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主要指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主要指授权委托书)。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申请人为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公务人员的,应提供机构调阅病历的法定证明材料(主要指介绍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部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