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科室
司法鉴定科是负责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专门机构。我院司法鉴定工作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为我省解决了一些涉及精神病的重大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二十余年来,已接受武汉地区及省内外司法机关委托作了三千余例案例。在鉴定实践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鉴定质量科学可信,深受省内外各级司法机关的欢迎,并于1998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精神病鉴定医院”资格;2005年获得湖北省司法厅颁布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司法鉴定科主任刘小林教授于1999年至今当选为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学组全国委员,2003年当选为湖北省法医学会副理事长,成为该专业的学科带头人。2009年刘小林教授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被中共武汉市委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该院可受理由司法机关、监狱及劳教部门、仲裁公证机关等提出的有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如交通事故、外伤等导致的智力障碍、记忆障碍、精神障碍等)、服刑(劳教)能力、劳动能力等司法鉴定和复核鉴定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