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妇女儿童医院攻略
威海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证明开具指南与流程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来源:威海妇女儿童医院
1.各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门诊病历中,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病员必须有相关实验室及特殊检查报告单,且病休证明最长不超过3天。慢性病员病休证明一次最长不超过2周,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开具2周,主治医师开具1周,医师开具3天。手术病人,其手术后的病休时间可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根据病情需要酌情延长病休时间(原则上每次开具假条时限不能大于一个月)。
2.病休证明盖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在假期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通常不补开病休证明。
3.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相关病历,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写。
4.计划生育诊断证明,(用于证明男方或女方生育能力、儿童病残等),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相关专业组医师检查后出具证明。
5.复工、复学健康证明,由单位提供建议介绍信,经门诊医师查体确认后,方可出具证明。法医医学证明,只有兼职法医方有权开写。
6.患者的医疗证明在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由门诊部登记盖章(西院区门诊病人的医疗证明由职业病科护士站登记盖章);医疗保险病人转外地诊治者,由临床医师网上申请并经科主任网上审核签名后到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处办理批复手续。
7.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执业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开具本专业病休证明,不得跨专业开具,其他人员无权开具本院任何医疗证明。
8.各部门盖章时要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凡因不按规定开具医疗证明引起的纠纷,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9.如根据举报或其他途径发现有开具虚假诊断证明和虚假病休证明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扣罚奖金等处理。
1.各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门诊病历中,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病员必须有相关实验室及特殊检查报告单,且病休证明最长不超过3天。慢性病员病休证明一次最长不超过2周,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开具2周,主治医师开具1周,医师开具3天。手术病人,其手术后的病休时间可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根据病情需要酌情延长病休时间(原则上每次开具假条时限不能大于一个月)。
2.病休证明盖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在假期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通常不补开病休证明。
3.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相关病历,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写。
4.计划生育诊断证明,(用于证明男方或女方生育能力、儿童病残等),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相关专业组医师检查后出具证明。
5.复工、复学健康证明,由单位提供建议介绍信,经门诊医师查体确认后,方可出具证明。法医医学证明,只有兼职法医方有权开写。
6.患者的医疗证明在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由门诊部登记盖章(西院区门诊病人的医疗证明由职业病科护士站登记盖章);医疗保险病人转外地诊治者,由临床医师网上申请并经科主任网上审核签名后到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处办理批复手续。
7.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执业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开具本专业病休证明,不得跨专业开具,其他人员无权开具本院任何医疗证明。
8.各部门盖章时要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凡因不按规定开具医疗证明引起的纠纷,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9.如根据举报或其他途径发现有开具虚假诊断证明和虚假病休证明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扣罚奖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