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攻略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入院须知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来源: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一、住院制度

  1、陪护制度: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陪护及探视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留陪护,确因病情需要陪护者,要求先经过新冠肺炎排查(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必要时胸部CT检查),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原则上不超过1人,并配合做好陪护信息登记。

  2、门禁管理:加强病区门禁管理,不允许进入病区探视,鼓励采用视频探视。

  3、保持病房安静、整洁,病区内禁止吸烟。若有吸烟需求请移步至吸烟区。

  二、安全告知

  (1)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谨防钱物丢失。

  (2)请勿在病房内烹调食物,不得私自接电源电线,亦不得带炉具、电热杯和取暖器等家电设备。

  (3)为保障用药安全,请勿自行调节输液速度,口服药按时按量服用。

  (4)物品规范放置,床单位周边不要有障碍物,以免伤及患者。

  (5)各种管道妥善固定后,不要擅自扯、拉,放置脱落。

  (6)所配置防护用具,不要擅自撤离,以防止坠床、跌到意外发生。

  三、授权

  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同意书是由自己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请填写授权委托书以书面指定代理人并签字,授权范围请注明。请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候能履行责任。

  四、来我院住院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因病情急需使用非医保类药品治疗,请您理解和同意,如因拒绝而影响医疗效果,医师不承担不良后果。请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因隐瞒既往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五、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精神病区封闭性管理外)应有近亲属陪护,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近亲属应判明患者能否自行对其住院期间的行为负责,决定对否留陪,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


医生推荐

郑丹 郑丹 副主任医师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肝病专家门诊(后湖)

吴耀 吴耀 主任医师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针灸科

罗宇 罗宇 副主任医师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康复科

辛南屏 辛南屏 主任医师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康复科

武汉市普仁医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武汉市传染病医院武汉协和医院武汉黄浦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武汉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市普仁医院江岸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武汉脑科医院武汉大学中山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