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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医院疫情期间就诊提示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来源:山西省人民医院
山西省人民医院疫情期间就诊提示
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保障大家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前来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务必认真阅读本提示,并积极配合。
一、疫情期间如何正确就诊?
1、近三天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度)或不明原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2、普通患者及陪同人员入门诊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发热者由医护人员护送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无发热者根据不同挂号途径,取号或直接前往各专业科室门诊就诊。
3、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有武汉或其他疫区居住史或人群接触史。
二、哪些人群需要接受发热筛查?
1、近三天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度)或不明原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
2、出现乏力、腹泻、头痛等感冒症状,且近10天内接触过禽类或到过活禽市场,或自2020年1月5日以来,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其它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者。
3、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
三、疑似病例如何处理?
到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待症状缓解,经医学检验排除后解除隔离。
四、如何进行自我防护?
1、少聚会,少熬夜,饮食清淡,避免疲劳,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
2、勤洗手洗脸,保持个人卫生和室内空气流通。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如需外出,一定要佩带合适的口罩。
五、注意事项
1、我院发热门诊位于南院区大门东侧。
2、请您一定告知预检分诊和接诊的医务人员近日活动区域和相关接触史,如实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
3、就诊过程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到指定区域筛查或候诊,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做好个人防护。
4、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
5、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拒绝发热预检或相关筛查,恶意传播不实内容,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