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攻略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大病慢病就医指南
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来源: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一、门诊大病慢病申请流程:
1、 省医保门诊大病申请流程:在我院确诊的门诊大病患者持确诊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医保卡、《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备案确认表》一式两份至我院医保办办理门诊大病申请。对应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可定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家综合医疗机构,一家中医或专科医院。
省医保门诊大病种类:恶性肿瘤放化疗及相关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病、黄斑病变、多发性硬化症。
2、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病申请流程:在我院确诊的市职工医保患者持确诊的病历、医保卡、《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至医保办盖章后到门慢鉴定中心申请。对应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年内可变更一次。
注:由2名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专家在《申请确认表》“鉴定专家意见栏”出具鉴定意见并署名,注明疾病诊断。
市居民门诊慢病申请流程:在我院确诊的患者持确诊的病历、医保卡、《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至参保街道办人设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对应病种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年内可变更一次。
可定我院的门诊慢病病种有妇科及乳甲外科肿瘤等。
3、异地门慢患者:在参保地申请门诊慢病。
二、门诊大病慢病患者就医流程:
1、门诊大病慢病患者须持门诊病历和医保卡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就诊前到自助机建档,再到门诊收费窗口关联门诊慢病身份。
2、首诊医生确认就诊患者疾病种类,确属规定的门诊大病慢病病种的,必须在病历本上记载病史、处理意见等医疗文书内容,开具处方、检查单,并在HIS系统中“诊断”栏注明大病门慢疾病名称。
3、医保审核:门诊大病慢病患者身份、病历、病种,以及处方药量等内容,依据医保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门诊大病慢病规定的在“指引单”上注明“大病”“门慢”;不符合规定,重新开具指引单后审核结算。医保审核通过后,收费处方可按门诊大病慢病病种进行结算。
4、门诊大病慢病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仅限于与门诊大病慢病治疗、检查相关的药品、化验检查等费用。
门诊大病慢病范围外药品、检查治疗项目符合政策的按门诊统筹报销,首诊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并记载于病历中。
5、门诊大病慢病处方原则上控制在两周用药量。
6、省、市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慢性病不设起付线,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为 200 元,报销比例同住院。
7、异地门慢患者: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可以直接联网统筹结算。就医前请到门诊收费窗口关联“省内异地”身份,再到护士站挂号就医,就医后到医保窗口审核,最后到门诊收费窗口缴费。
三、我院为苯丙酮尿酸症定点救助医院,救助资格认定流程的申请同“门诊慢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残疾的 0-6 周岁(含 6 周岁)参保儿童,以及患有听力语言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的 0-17 周岁(含 17 周岁)参保儿童,经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将其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和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参照门诊慢性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