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第四人民医院东院攻略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来源:连云港第四人民医院东院
一、口头医嘱制度
⑴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⑵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⑶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⑷ 抢救结束应请医师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⑸ 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⑹ 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二、执行流程
医师检查病人—判断病情———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医师及时补记口头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