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外科
湖南省人民医院整形&激光美容外科成立于1976年9月,前身为烧伤整形外科。
1997年率先在湖南省开展美容整形手术,1997年引进国际高科技美容激光器及多波长美肤激光仪,治疗各种皮肤美容疾病并开展各种激光治疗及整形手术,是国内开展整形美容、显微外科较早的医疗机构。在其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为数以万计的爱美人士提供了优质的美容医疗服务,手术的优良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并为爱美人士建立了终身健康档案。
科室哲学:以卓越的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
科室宗旨:创造病人。这里的创造病人就是通过优良的医疗质量和细致的服务来留住每一位患者的心。
科室理念:科室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制度化管理、奖罚分明,医护职责分明,科室分工方面实行定岗、定人定任务,加强学术管埋,强化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学术水平,严抓在职专业培训,鼓励员工多出论文和科研成果。 2001年由国家投资近千万元引进了欧美先进的整形、激光、吸脂和形体设计、强光治疗设备,拓展医疗业务,跻身于与世界同步的国内一流的医疗美容专科之列。
本中心是国内首家政府非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被授予“中国皮肤再生工程临床基地”、“美国科以人医疗激光中国南方临床培训部”、“中国吸脂减肥形体塑造临床培训部”,并被树立为我院重点特色专科。
整形&激光美容外科现占地(门诊与病房)700平方米,现有医护专业人员19名,全部人员均经国外、国内一流的医疗美容院校专业培训进修,具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培养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职业道德。在国内外及省级学术杂志发表专业论文50余篇,先后承担省科委、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十二项,获省厅科研成果奖二项。
科室优势:
(1)正规公立医院:是首批获得卫生厅批准的医疗美容机构,并己成为地州市级医院进修学习的大型医院和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华大学的教学医院。
(2)专家长期主诊:由著名的关容外科专家谭军教授和钟西教授长期门诊,全部工作人员均由知识层次高、专业性强的医务人员组成,其中医生7名,护士6名,美容师5名,摄影师4名。
(3)先进的专科设备:美国Lumenis公司生产的彩光嫩肤/脱毛仪、维纳斯四波长美肤激光仪、高能脉冲激光整形仪、颅颌面整形用的动力设各(美国HALL)、美国Well-Johnson体外超声吸脂仪和瑞士Vacuson 60LP第五代共振吸脂仪、蕊露(Relume)皮肤色素再生仪等。
(4) 环境幽雅、舒适,让您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科室历史:
1976年,成立湖南省人民医院烧伤整形外科,为医院一级科室,由熊泽华教授担任科主任。
1978年,将显微技术应用于临床,当时开展的显微外科项目有:(1)第二足趾游离重建拇指缺失,(2)游离带血管的腓骨移植,(3)足背游离皮瓣的移植,(4)腹股沟游离皮瓣的移植,(5)大网膜游离移植,(6)大网膜的轴型皮瓣。
1979年,首次在我省开展淋巴——静脉吻合术,是国内最早开展此项手术的单位之一。
1980年,推广显微外科技术,其中“第二足趾游离移植再造拇指”获湖南省卫生厅技术成果奖四等奖;“前额皮瓣一期鼻再造术”鉴定为技术成果,达省内先进。
1985年,显微外科技术的推广应用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86年,在科主任熊泽华的主持下,科室承办了全国第一届显微外科学术会议。
1987年至1989年,开展和完成激光吻合微血管的动物实验,电凝吻合微血管的动物实验等二项厅级科研。
1990年至1993年,开展了烧伤湿润疗法,皮肤扩张术这两项技术,主办了两届全省烧伤湿润疗法学习班,完成厅级科研一项;吻合血管游离皮瓣移植再皮肤扩张的动物实验。科室钟苗医生公派上海九院进修学习一年。
1994年至1995年,开展三项新技术:纤维蛋白质粘合剂在植皮术中的应用,铜针埋置在血管瘤治疗中的应用,涂膜剂在治疗烧伤创面中的应用。
1996年至1997年,开展新技术三项:足底母展肌带血管神经游离移植修复面瘫,预构瓣修复耳、鼻畸形、膨体聚四乙烯人工移植材料在面部畸形修复中的应用。承担省级科研项目三项:中医电脑诊断系统在瘢痕治疗中的应用研究;长期间隔性臂从阻滞止痛的研究;烧伤后遗症对劳动力影响的流行病学调查。我科对烧伤后手部疤痕挛缩及耳廓再造有较深入的研究,在治疗上有创新,获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1996年,科室谭军医生公派美国留学。 1997年,科室率先在湖南省开展激光医疗美容。
1998年,科室谭军医生美国留学回归。
1999年,科室荣获湿性医疗技术推广奖一等奖。
2001年,科室承办第17期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培训班。引进了新的激光设备,拓展科室就诊场地,改善科室就诊环境。
2002年,科室荣获第五届烧伤创疡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率先在湖南省开展光子(彩光)嫩肤治疗,同期,科室开展难度高的激光整形手术。
2003年,开展颅颌面整形手术,并取得了成功。
2003年,医疗美容专业委员会挂靠在我院整形&激光美容外科,由谭军主任负责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