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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南苑医院精神心理科
南苑医院精神科也是丰台区精神病防治院是区属二级专科医院,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拥有新建病房楼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床位使用率90%以上配有电针、电痉挛治疗仪、心理测试仪等多种康复训练设施;并可做BPRS、HAMD、HAMA等量表的测查。病房环境整洁、舒适,室内光线明亮,餐厅实施完好,膳食由专业营养师配给。
本科共有专业医护人员23人,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6人,初级技术人员17人;并长期聘请安定医院专家定期进行教学查房,医疗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能够对精神科常见病如: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癔症、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及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作出明确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大力开展“联络医学”工作,使伴有躯体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方便的治疗,并已成功救治多名脑外伤、散发性脑炎等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科病房对患者实行全方位护理,患者在院一切事物由医护人员统一安排,同时积极开展心理、行为、音乐、文娱等治疗,改善病人接触,训练基本生活技能,防止衰退,促进康复。出院病人平均显好率达99.2%。精神科病房多次被评为区、市级工作先进集体,科研工作多次在市、区获奖,并有多篇论文在市级、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目前正在开展躯体疾病与情绪障碍的科研工作。本科已成为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并受区残联委托,承担各类精神残疾的鉴定工作。
精神科寄语患者:抛弃偏见、勇于关爱,战胜疾病、拥抱明天。精神科全体医务人将竭诚为病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