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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政策解读(患者版)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来源:大足区人民医院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是指参保患者到参保省市以外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在就诊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医保报销费用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二、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有什么好处?
实施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即可出院,改变了异地参保患者需缴纳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结算方式,不仅少垫钱,还少跑腿。同时,经规范转诊后的医保跨省就医患者还可适量减少部分住院押金,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三、哪些参保(合)患者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因病情治疗需要,并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就医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4)在市外突发疾病需临时就诊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新农合参合人员
辽宁、吉林、安徽、海南、贵州、陕西、西藏等7个省份的以下两类新农合患者可按参合地分级诊疗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新农合跨省就医转诊手续:
(1)在省内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患者。
(2)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或急症的参合患者。
四、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转诊备案手续?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到市外异地就医应当事先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诊的,应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的,在其住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院前),由参保人、参保人单位或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新农合参合人员
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的参合患者,如需在居住地住院,应由本人或家属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手续;未在入院前办理转诊的以及异地急诊的参合患者,可自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转诊办理成功后,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结果,患者持短信中的转诊单号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
五、参合患者办理跨省就医联网结算住院手续时应携带哪些材料?
参保(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示:社会保障卡(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住院证明、转诊单(或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
六、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时,所有就医费用都可被纳入报销范围吗?
不是所有就医费用都报销,以下费用不纳入跨省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1)门诊就诊费用;
(2)因第三方责任导致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
(3)就医地基本医保(或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费用,或其他不合理费用。
七、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如何计算补偿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八、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流程
患者至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前,向参保(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备案→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务人员开具住院手续→患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合作医疗证)、住院通知书、转诊单(或转诊短信通知)办理入院手续,确保人证相符→患者在院接受治疗→患者出院时在出入院处窗口享受实时结报服务,缴纳自付费用→医院为患者提供结算单、住院明细等材料,并垫付医保报销费用。
温馨提示:未在入院前办理转诊备案及异地急诊的新农合参合患者,可在入院后五天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住院通知书到医保审核处(住院部一楼)办理异地转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