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产医院攻略
北京妇产医院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须知(军官证换身份证)
浏览次数:22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来源:北京妇产医院
试用范围:1996年1月1日之后在北京妇产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原《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或双方使用军官证者。(1996年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可持产妇病历复印件前往西院区医务处补办医学诊断证明。)
办理所需资料:
一、新生儿母亲持本人身份证前去我院病案科复印病历首页及分娩记录。(在西院区分娩的产妇要到西院区病案科复印病历)
二、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生儿父母签字的换发出生证明的书面申请。
四、部队开具的出生证上军官证和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
五、原始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六、新生儿母亲携带上述资料前来办理,若母亲不能前来,请携带母亲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每周五8:00—11:0013:00—14: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办理地点:东院区医务处
西院区地址:东城区骑河楼街17号
东院区地址: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咨询电话:5227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