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文章

早防早治青光眼,“发现”是步

浏览次数:16549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来源: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青光眼被称为“沉默的光明杀手”、“视力的小偷”,它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地损伤你的视力,直至你的只剩下一片漆黑。

数据显示,在美国,有50%的青光眼患者并不能发现自己患有青光眼,而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发展中国家及相对偏远落后的地区,青光眼的不被发现率会更高。而对于先天性青光眼患者,由于患者年龄、认知能力及表达能力所限,往往在发病初期及中期未能及时被察觉,从而导致病情延误甚至失明。

另外,继发性青光眼患者由于原发病症状如眼外伤与青光眼相互重叠而使青光眼未能早期发现,在患者不自知的情况下就造成了不可逆的视力损失。

早防早治从早发现青光眼做起

青光眼治疗的关键在于早期治疗,而前提条件是早期发现和诊断。只有在青光眼早期,视神经损害很轻或不重的前提下,治疗才能获得较好的。所以,有以下情况者,应尽快到医院做青光眼排除检查,以便早期发现青光眼。

1、身体普查中被怀疑有青光眼者。40岁后,每年必须定期查眼压、眼底。

2、有青光眼家族史者。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应认真检查1次,必要时做长期的定期观察。

3、一眼诊断为青光眼,另一眼应尽早检查。

4、患有与青光眼有关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低血压、高脂血症等。

5、患有与青光眼有关的其他眼病,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以及眼底出血等。

6、出现青光眼常见的症状:眼胀、头痛、虹视、视力下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