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医院文章
关于医院部分药品价格偏高的几点说明
浏览次数:18275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来源:通城县人民医院
长时间以来患者包括医院内部反映医院部分药品价格偏高,对于某些药品来说此 种现象确实存在,其主要原因有:
一、购入品种质优
国家价格部门按照各个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质量监控以及原始研究、进口原料等方面的不同进行不同层次的定价。故存在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价格上有较大差异的现象。同一生产厂家的 品种不存在不同价格。我院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药品选购上一直遵 循“大厂、国企、高质”的原则,以临床**及。
二、采购渠道规范
医院所使用药品均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统一中标采购药品,其价格为湖北省物价 局和省政府招标办公室统一制定,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很大程度的让利。而我院 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还下降10-15%,药品价格比全市同级医院价格要低今年一 月份至六月份的六个月时间我院共向社会让利200万元。而部分医院及药店的 药品不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其进货渠道多样化,且购进药品一般为小型企业生产,质量参差不齐。致使部分药品价格低于我院同类品种。
三、下面是相同的药品及规格,生产厂家不同价格不同的实例: